長春市發布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的通告,其中提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農戶通過秸稈換燃料的方式與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推廣
秸稈顆粒和
秸稈壓塊燃料應用;支持采用秸稈成型燃料鍋爐替代燃煤鍋爐;支持因地製宜開展秸稈氣化利用和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
鼓勵農戶安裝使用生物質爐灶,對安裝使用生物質爐灶的農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貼。
政策原文如下:
關於對《長春市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的通告
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市人民政府提請的《長春市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會議決定全文公布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以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在2019年10月8日前,將意見反饋給市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
長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2019年9月6日
長春市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di一yi條tiao為wei了le加jia強qiang農nong作zuo物wu秸jie稈gan露lu天tian禁jin燒shao和he綜zong合he利li用yong工gong作zuo,防fang止zhi秸jie稈gan露lu天tian焚fen燒shao汙wu染ran,保bao護hu和he改gai善shan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保bao障zhang人ren體ti健jian康kang,維wei護hu公gong共gong安an全quan,推tui進jin農nong作zuo物wu秸jie稈gan綜zong合he利li用yong,根gen據ju有you關guan法fa律lv、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綜合利用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農作物秸稈(以下簡稱秸稈),是指玉米、水稻、高粱、穀子、麥類、薯類、豆類、油料等農作物在收獲籽實後的剩餘部分,玉米穗軸、稻殼、花生殼等視為秸稈。
本條例所稱秸稈露天禁燒,是指在規定的區域、時段禁止露天焚燒秸稈。

第四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目標責任製,製定考核製度,逐級簽訂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生態環境、發展和改革、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公安、畜牧、林業和園林、氣象、科技等部門建立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機製,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重大事項。
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秸稈露天禁燒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製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統籌協調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建設和秸稈能源化利用相關工作。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秸稈收集、儲存、運輸體係建設及肥料化、基料化相關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秸稈原料化利用相關工作。

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財政政策製定和資金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對露天焚燒秸稈人員違反治安管理法律規定行為的處罰。
畜牧主管部門負責秸稈飼料化利用相關工作。
林業和園林主管部門負責森林防火區域內秸稈露天禁燒的監督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相關工作。
第七條市、縣(市)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街jie道dao辦ban事shi處chu采cai取qu多duo種zhong形xing式shi加jia強qiang秸jie稈gan露lu天tian禁jin燒shao和he綜zong合he利li用yong等deng方fang麵mian宣xuan傳chuan工gong作zuo,營ying造zao有you利li於yu秸jie稈gan露lu天tian禁jin燒shao的de輿yu論lun氛fen圍wei,提ti高gao農nong民min的de禁jin燒shao自zi覺jiao性xing。
第八條市、縣(市)qurenminzhengfuyingdangjiangjieganlutianjinshaohezongheliyonggongzuosuoxujingfeinarubenjicaizhengyusuan。fahuicaizhengzijindeyindaozuoyong,gulishehuizibenjiadaduijieganlutianjinshaohezongheliyongdetouru。
第九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秸稈露天禁燒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章秸稈露天禁燒
第十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相關規定,提出本行政區域內秸稈禁燒區劃定方案。
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的秸稈禁燒區劃定方案,擬定本市秸稈禁燒區劃定方案,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第十一條下列區域應當劃入秸稈禁燒區:
(一)市城市建成區外圍主導上風向不少於15公裏,主導下風向不少於10公裏;
(二)縣(市)城市建成區外圍主導上風向不少於8公裏,主導下風向不少於5公裏;
(三)機場周圍外延不低於20公裏;
(四)高速公路沿線兩側各10公裏以內;
(五)鐵路沿線兩側,國道、省道公路幹線兩側各不低於5公裏;
(六)林地邊緣外延500米以內;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區域。
在秸稈禁燒區內,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露天焚燒秸稈。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秸稈禁燒區邊界設立禁燒標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毀壞、任意遷移禁燒標牌。
第十二條秸稈禁燒區以外的農作物種植區域劃為秸稈限燒區。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製定秸稈限燒區管控方案和秸稈露天限燒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人民政府統籌確定各縣(市)區秸稈焚燒時段、麵積和數量。
第十三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市人民政府批準的秸稈限燒計劃,組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行政村為單位進行有序限燒,並做好布控巡查,防止留存火災隱患。
遇有市人民政府發布重汙染天氣預警以及氣象部門發布的3級以下風和6級以上大風天氣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暫停執行秸稈露天限燒計劃,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轄區內秸稈露天限燒管控工作,禁止焚燒秸稈。
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應ying當dang會hui同tong氣qi象xiang主zhu管guan機ji構gou發fa布bu大da氣qi環huan境jing質zhi量liang預yu報bao。大da氣qi環huan境jing質zhi量liang預yu報bao應ying當dang作zuo為wei製zhi定ding本ben市shi限xian燒shao區qu秸jie稈gan限xian燒shao計ji劃hua的de主zhu要yao依yi據ju。
第十四條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組五級網格化秸稈露天禁燒監管體係,構建上下聯動的工作機製、執法監管工作體係和督導檢查工作製度;定期組織開展秸稈露天禁燒專項治理工作。
第十五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網格化管理體係落實責任區域和責任人。
在重汙染天氣和6級以上大風天氣時期,鄉(鎮)人民政府、街jie道dao辦ban事shi處chu應ying當dang增zeng加jia重zhong點dian區qu域yu的de巡xun查zha頻pin次ci,及ji時shi發fa現xian和he製zhi止zhi違wei反fan規gui定ding露lu天tian焚fen燒shao秸jie稈gan的de行xing為wei,並bing協xie助zhu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調tiao查zha處chu理li露lu天tian焚fen燒shao秸jie稈gan的de違wei法fa行xing為wei。
第十六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導、督促、檢查村民委員會(包括農村社區居民委員會,下同)開展下列秸稈露天禁燒工作:
(一)宣傳教育引導村民遵守有關秸稈露天禁燒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
(二)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預防和及時發現、勸阻違反規定露天焚燒秸稈行為;
(三)將秸稈露天禁燒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平安村(屯)、美麗鄉村的內容;
(四)落實秸稈露天禁燒工作的其他必要措施。
第十七條村民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村規民約,將秸稈露天禁燒作為其中的一項內容;落實秸稈露天禁燒責任,組織秸稈露天禁燒巡查隊,開展秸稈禁燒巡查工作。
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秸稈露天禁燒巡查人員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八條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秸稈禁燒區內未露天焚燒秸稈的農戶,可以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章秸稈綜合利用
第十九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省相關規定製定並落實財政、投資、技術、用地、信貸、保險、政府采購、運輸、稅收、用電等方麵的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秸稈綜合利用。
第二十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和支持下列秸稈綜合利用科學技術研究和應用活動:
(一)開展秸稈綜合利用科學技術研究、創新;
(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三)開發和推廣應用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
(四)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綜合利用秸稈的技能。
第二十一條秸稈綜合利用應當堅持農用為先的原則。
重點推廣以秸稈還田為核心的保護性耕作技術,支持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秸稈覆蓋還田、深翻還田等秸稈肥料化利用。
對於從事本條前款規定活動的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貼。
第二十二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鼓勵農戶通過秸稈換燃料的方式與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推廣秸稈顆粒和秸稈壓塊燃料應用;支持采用秸稈成型燃料鍋爐替代燃煤鍋爐;支持因地製宜開展秸稈氣化利用和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
鼓勵農戶安裝使用生物質爐灶,對安裝使用生物質爐灶的農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貼。
第二十三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支持開展秸稈飼料新技術、新產品研究開發,大力推廣秸稈青貯、黃貯、微貯、膨化、氨化、鹽化等秸稈飼料化利用技術,引導養殖合作社、養殖場、養殖戶、秸稈飼料企業開發利用秸稈飼料,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貼。
第二十四條對下列使用秸稈飼料化利用成熟技術的養殖合作社、養殖場、養殖戶、秸稈飼料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一)新建、改建磚石混凝土結構秸稈青(黃)貯飼料窖,建設容積達到規定標準以上的,在省人民政府補助的基礎上,市或者縣(市)區人民政府進行累加補助;
(二)使用秸稈製作青(黃)貯飼料,製作數量在規定標準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補助;
(三)利用微生物菌種處理秸稈的,根據購買微生物菌種的費用,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補助。
第二十五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支持技術成熟和效益良好的秸稈工業原料化利用項目,提高秸稈就地加工轉化能力。
第二十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引導相關企業和農戶,開發以秸稈為基料的草腐菌類生產項目,提高食用菌產業對秸稈基料的需求,拓展秸稈基料化利用途徑。
第di二er十shi七qi條tiao支zhi持chi企qi業ye和he農nong業ye經jing營ying主zhu體ti購gou置zhi機ji械xie設she備bei進jin行xing秸jie稈gan綜zong合he利li用yong。對dui於yu購gou置zhi的de機ji械xie設she備bei屬shu於yu省sheng農nong機ji購gou置zhi補bu貼tie目mu錄lu內nei的de,在zai省sheng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補bu貼tie的de基ji礎chu上shang,市shi、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累加補貼。
第二十八條企業、農業經營主體和其他社會組織,在本行政區域內建立適宜本地發展的專業化秸稈收集、儲存、運輸、轉化利用體係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補貼。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露天焚燒秸稈的,由市、縣(市)區qu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確que定ding的de監jian督du管guan理li部bu門men責ze令ling改gai正zheng,並bing可ke以yi處chu五wu百bai元yuan以yi上shang二er千qian元yuan以yi下xia的de罰fa款kuan。情qing節jie嚴yan重zhong,引yin起qi火huo災zai,造zao成cheng重zhong大da生sheng命ming財cai產chan損sun失shi的de,依yi法fa追zhui究jiu刑xing事shi責ze任ren。
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在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中,因工作失職導致秸稈露天焚燒嚴重,或者未達到秸稈綜合利用年度工作目標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問責機製,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並對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實行約談、問責。
第三十二條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在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各開發區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工作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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